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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人须知的建筑行业新规盘点

2018年对于建筑行业而言是具有挑战而又意义非凡的一年,对建筑行业推行了很多管理办法和重要规范,其主要目的在于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同时又对工程人加以制约。今天,优路教育为大家盘点了2018年建筑行业新规,以供各位参考。

一、发改委10号令发展改革委印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办法》对原有招标公告发布制度进行修订,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汇总公开全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应当0元提供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0元查阅及在线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并确保发布信息的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至少10年内可追溯。对于发布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国税总局:简化“简易计税”备案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一般纳税人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实行一次备案制。

2、在按简易计税方法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3、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备案。

4、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选择简易计税的,只需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三、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窗口关闭各地要加强对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加快进程,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各地要将补录的工程项目纳入日常监管,不得单独设置仅用于资质申报的补录项目库。要进一步规范对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公开涉密工程信息,不得向全国平台报送涉密工程信息。各地要对已上报全国平台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上报项目信息中不含涉密工程信息。2017年12月31日补录窗口将自动关闭,关闭后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

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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