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说明
本培训计划依据《保育员》职业标准编制,适用于保育员(五级)职业技能培训。
各培训机构根据本培训计划及学校实际情况编写具体实施的培训计划大纲。
二、培训目标
通过本级别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使学员了解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基本特点;婴幼儿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托幼机构法规的基础知识;熟悉托幼机构的安全、卫生工作要求以及预防性消毒的方法;初步掌握婴幼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工作操作常规;能初步配合教师开展婴幼儿的生活、游戏、学习、运动,具备托幼机构保育员工作的基本能力。
三、授课模块分配
1、小儿生长发育与体锻
2、小儿营养基础知识与集体儿童膳食管理
3、微生物基础知识与消毒隔离
4、小儿常见病预防
5、托幼机构意外事故预防
6、托幼机构常用护理法
7、托幼机构的法规
8、婴幼儿心理发展基础知识
9、婴幼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
10、婴幼儿游戏、学习、运动中的保育
11、托幼园所设备、物品的保管
12、保育员专业技能技巧
四、报名条件: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以四级(中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教育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3)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