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Course Introduction
考核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亚太房地产协会 |
颁发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认证 | |
课 时: | 咨询电话 | 上课周期: | 常年开班,随到随学 | |
上课时段: | 咨询电话 | 较新开班: | 2010年6月 |
适合对象: | 详情见下 | ||||
提供资料: | 报名时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 ||||
任课老师: | 同济、清华等大学及行业协会建筑专业教授。 | ||||
使用教材: | |||||
报名地点: | 杨浦赤峰校区 徐汇校区 浦东校区 黄浦校区 普陀校区 新客站校区 杨浦四平校区 | | |||
上课地点: | 浦东八佰伴 杨浦赤峰分校 徐汇商学院 黄浦外滩 新客站 普陀武宁 杨浦四平分校 | ||||
授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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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 | 面授+网授 学费:3500元 杂费:0元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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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是一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执业准入制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是设定的执业资格考试。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可以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获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表明已具备承担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的水平和能力。执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聘任经济师职务。 所谓房地产估价是指以房地产为对象,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客观合理价格的估计,推测或判断。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素质,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充分发挥房地产估价师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作用,评价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估价人才,实现我国房地产估价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四个科目全部合格即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考的全部科目。各科目考试大纲的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试内容中,掌握的部分约占60%,熟悉的部分约占30%,了解的部分约占10%。 |
[相关介绍] | ||||||||||||||||||||||||||||||||
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培训报名材料: 报名时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颁证单位: 1.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 2.学员可申请亚太房地产协会(ASIA PFIC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认证; 3. 学员可申请亚太房地产协会(ASIA PFIC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个人会员,会费:200元/年. 培训费用:
3. 面授+网上辅导:面授按,网络课程按5折优惠. 2010年考试安排: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考试报名相关: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培训流程: 培训报名(学尔森)→考试网上报名(可由学校统一代报)→报名现场确认(可由学校统一代报)→准考证下载(可由学校统一代报)→考试 (三)网上考试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中旬,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四)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8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70元。 特别说明: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试均须使用2B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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