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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仁和会计-南通校区时间:2019/8/14 11:22:10 浏览量:173

没有增值税发票利息允许税前扣除吗

(一)大部分情况下,只能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真实发生的企业经营成本费用,在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这一问题曾经引起广泛的探讨。现在,总局给出了定论。

根据《办法》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只能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

1、在境内发生的支出;

2、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3、交易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全面营改增后,企业进行的绝大部分交易都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并且企业交易的主体大多为增值税纳税人,那么凭发票扣除也就成为了一个普遍原则。

实践中,很多增值税应税项目往往不开具发票,如有的银行在取得贷款利息时只提供利息结算单。这些支出在进行税前扣除时很多也得到了税务机关的认可。新规实施后,企业面对这类情况时处理应当引起注意。

(二)特定情况下,可以收款凭证及企业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以往,如果交易对方是零散的个人,往往难以取得发票无法税前扣除。《办法》针对类似情况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办法》第九条规定,交易对方是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指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的情况)时,除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情况以外,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内部凭证,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也可以做税前扣除。

要求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规定可以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税前扣除的情况仅限于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仍会遇到障碍。另外,一旦企业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入账,相关资料便有可能被税务机关取得。相较于以往小额零星交易大多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依法纳税。

取得的银行利息没有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贷款给企业收取利息的服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综上所述,取得的银行利息没有发票不可以税前扣除。

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没有增值税发票利息允许税前扣除吗”就介绍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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