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培训
一、【培训内容】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统一制定的《育婴员职业标准》、《育婴员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中的基本特点与要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 育婴师职业发展前景和职业化素质;
• 婴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
• 婴儿饮食、睡眠、二便、三浴、卫生的养护知识和技能;
• 婴儿常见疾病和意外伤害的预防与护理;
• 婴儿大动作、精细动作的训练;
• 婴儿认知能力、语言能力的开发和训练;
• 婴幼儿的发展和评价;
• 婴儿社会交往能力、情绪情感培养,个别化教学计划等。
注:授课采取理论+实操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课程内容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申报条件
育婴员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本职业育婴员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培训对象】
1.在幼儿园、亲子园等机构从事早教的教学和管理人员;
2.拟开办幼儿园、亲子园等早教机构的投资创业人员;
3.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家庭入户或社区指导的育婴职业工作人员
4.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料、护理、教育或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学生
5.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料、护理、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准)父母、(准)祖父母等。
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1 张( A4 纸)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 A4 纸)
(3)红底2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一寸照片4张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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