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优路教育

试听课 + 活动课
填写信息优先获取试听课

位置:学校首页 > 学校动态>厦门二级建造师培训班哪家值得推荐

厦门二级建造师培训班哪家值得推荐

厦门二级建造师培训班哪家值得推荐?优路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常年银卡班、金卡班、白金卡班、钻石班等滚动开班,开设多期课程,学员可循环听课,听懂并掌握为止,通过有保障;考前内部预测资料,预测考点准确,考前临门一脚,确保通过考试.

建造师的实用知识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工培训机构小编整理建造师的实用知识,一起来看吧。

建造师的实用知识(1)

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工程索赔是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经济活动中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正确处理索赔对有效地确定、控制工程造价,增加工程顺利进行有着重要意义;另外索赔也是承发包双方维护各自利益的重要手段,国外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大都能熟练掌握、运用索赔的方法与技巧。

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一)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双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它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二)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目的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2.按索赔的依据分: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3.按索赔的对象分:索赔和反索赔。索赔通常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反索赔常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4.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工程索赔、商务索赔。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总索赔。

建造师的实用知识(2)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权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调整。

(一)著作权的内容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1.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

(1)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其他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2)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著作财产权,并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财产权,并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著作权的归属

1.类职务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创作的职务作品。

该类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2.第二类职务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领取试听课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 技术支持:搜学搜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