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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附加税怎么写会计分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应当依法纳税,附加税也是需要缴纳的税负之一,主要包括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那么企业计提缴纳附加税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附加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基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附加税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什么是附加税?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旧中国的附加税,名目繁多,仅国民党时期的盐税就有中央附加、地方附加、外债附加、建设专款等,附加税额苛重往往超过正税的几倍乃至二十余倍。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的种种附加税,仅保留了少量的附加归地方支配,属于预算外收入,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农业税附加、外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较低。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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