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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企业在实际商品销售中,有时为了提高商品销售的灵活性,以期取得更大的销售量,往往采取一些特殊的商品销售方式,而代销商品就是经常被采用的一种销售方式。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更多会计分录和实操做账的内容,欢迎访问克拉玛依会计实操培训学校网站。

  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交通运输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等。

  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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