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会计培训学校

试听课 + 活动课
填写信息优先获取试听课

位置:学校首页 > 学校动态>北京通州区效果比较好的会计实操培训

北京通州区效果比较好的会计实操培训

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吗?

房地产企业的主要业务是按现行业务收入支付的土地增值税.它是从主要税和附加科目中借来的,贷款是"应缴税款--土地增值税"科目.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的一部分,是企业目前的收入负担,是从其他企业借入的:应付贷款--应付土地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上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连同"固定资产"或"建设项目"账户,转让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借款:"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课程,借用:"应缴税金-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称号.

企业在项目交付前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提前根据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的"应交税金借: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银行存款"称号;是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然后根据要加工会计核算的方法.项目交付后已清偿,收到退还的土地增值税后,借款:"银行存款"科目,贷款:"应缴税款--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科目;增加土地增值税时,则进行相反的会计分录.


领取试听课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 技术支持:搜学搜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