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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怎么样
工会经费的缴费标准
工会经费按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工资总额按照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工会经费的缴费标准为:本市范围内已建工会的缴费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拨缴工会经费,其中1.2%部分直接拨给本单位工会,0.8%部分由税务部门代收.税务部门实行按年征收,当年征上年,2019年1月征收2018年度工会经费(筹备金).考虑委托税务征收后,落实企业减税降费的要求,工会经费(筹备金)计征基数暂按费款所属年度海宁市较低工资标准和单位上年度平均职工人数确认工资总额,作为企业的缴费基数下限,由市总工会按缴费基数的0.8%核定代收金额下限,并发放核定数额通知书,由企业按不低于通知书的金额自行申报缴纳.
2018年度单位应缴纳工会经费较低基数为:1800元×12个月×上年职工平均人数.
2018年职工人均较低应上缴工会经费额为172.8元/人(1800元×12个月×0.8%).
2018年度单位较低应上缴工会经费额:单位应缴纳工会经费较低基数×0.8%(1800元×12个月×上年职工平均人数×0.8%)=172.8元/人×单位上年度平均职工人数((1800元×12个月×0.8%×单位上年度平均职工人数).
工会筹备金的缴费标准
开业或设立已满1年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的工会筹备金,上缴上级工会经费部分按工会经费的标准下限代收工会筹备金.
2018年度单位较低应上缴工会筹备金为:1800元×12个月×上年职工平均人数×0.8%=172.8元/人×单位上年度平均职工人数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工会经费(筹备金)改由税务部门代收,并不是工会性质的改变,只是基层工会经费收缴渠道的调整.企业单位依法上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不会给企业增加负担.
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流程
㈠缴费核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企业(单位)名单、费率和较低缴费额,由市总工会确定,应缴工会经费(筹备金)由总工会发放书面核定通知书.
㈡申报缴纳:缴费单位通过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申报缴纳本单位所属年度工会经费(筹备金),申报表使用《通用申报表》,并由缴纳单位按不低于市总工会核定通知书金额,自行申报缴纳.
㈢缴费期限:缴费单位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应缴的工会经费(筹备金).
㈣缴费方式:工会经费(筹备金)申报缴纳扣款与税费申报缴纳扣款方式一致,实行TIPS签约扣款.
㈤缴费凭证:税务部门代收的工会经费(筹备金)所开具的凭证比照税务部门征收税费款开具票据的有关规定办理.
㈥缴费咨询:缴费单位对税务申报缴纳操作流程不明确、无法申报的,可与所辖税务分局联系.
缴费单位对工会经费(筹备金)应申报缴纳的金额和如何计算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核定金额有疑问,可拨打市总工会或所在地镇(街道)、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热线电话或登录海宁市总工会网站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和核定计算方式,对已核定的职工人数有异议的,可根据实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所辖税务分局(所)核实,如人数确有错误,由所辖税务分局(所)出具更正联系单,由市总工会重新核定并出具书面核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