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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会计实操培训学校收费多少

购货方与付款方不一致 如何开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应开具发票,与是否签订合同没有直接关系.开出的发票与付款人相同,如果不同应让对方说明,并且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加强这方面的沟通工作,事先准确知道对方的单位全称.如果事前是跟付款方签的合同,事后一定要跟开票方补签合同才行,否则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可能就会带来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付款人和购货方不一致时应怎样开具增值税发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1994〕26号)第五条

"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征收增值税:(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根据上述规定,邮政物流局应向销货方提供上述代购货物的相关书证,如果符合代购货物条件的,销货方可以将发票直接开具给委托方,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如果不符合,销售方应将发票开给邮政物流局,物流局再按规定开票给下属各县市邮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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