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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证丢失之后,补办要经过以下流程:登报声明——填写申请表——提交补办材料——上报部门。可以看到,一级建造师证的补办手续是比较麻烦的,而且证件丢失之后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不方便,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
一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1、登报声明
在向当地发证部门提交申请前,首先在地级市以上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声明的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
2、填写申请表
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补办材料
申请补考证书的申请者应当将这六份材料提交到当地发证部门。
材料包括:
①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整版)原件一份;(需将所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
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省人考办,一份存当地发证部门);(表中必须加盖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公章);
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④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存放在本人档案内);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三张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证件照。
4、上报部门
经当地发证部门审核材料,确认受理盖章后,报送上级发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