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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推荐一家有实力的会计培训机构

税收由什么组成呢,税收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很多小伙伴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下面就是相关内容的介绍、快来一起看看吧!

税收是以实现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较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是什么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内增值税占位,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较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较大的税种。增值税由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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