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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A.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C.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注:通知解除);

D.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注:经济性裁员);

E.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F、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注:破产和吊销营业执照);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A.用人单位随时解除情形;B.劳动者提出的协商解除;C.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订合同;D.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依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满6个月按一年计算(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半个月工资)。

(5)工资基数为2月的平均工资

(6)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较高不超过十二年。

【练习】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 )。

A.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C.劳动合同期满但劳动者不同意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E.因劳动者同时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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