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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星沙会计培训学校费用-价格-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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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按规定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例1:某旅行社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增长税采用差额征税方式核算,2019年7月份,该旅行社为乙公司提供职工境内旅游服务,向乙公司收取含税价款318000元,其中增值税为18000元,全部款项已收妥入账。旅行社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共计254400元,其中,因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14400元。该改旅行社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确认旅游服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3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00

(2)支付旅游费用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4400

贷:银行存款 254400

(3)根据增值税扣税凭证抵减销项税额,并调整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44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4400

上述分录(2)(3)可合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4400

贷:银行存款 2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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