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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会计实操培训机构有推荐吗

白酒原料分不清时应适用哪个消费税率

答: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对此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一)对以粮食原酒作为基酒与薯类酒精或薯类酒进行勾兑生产的白酒应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对企业生产的白酒应按照其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是既有外购粮食,或者有自产或外购粮食白酒(包括粮食酒精),又有自产或外购薯类和其他原料酒(包括酒精)的企业,其生产的白酒凡所适用原料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

据此,由于该酒厂生产的白酒所用的原料既有外购粮食,又有外购薯类和其他原料酒,原料比较复杂,生产出的白酒所用的原料无法分清,应该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销售白酒的消费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答: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主要是在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等生产经营方式中,以及在进口和核定计税价格等环节中体现,不同的方式和环节,计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采用自产自用的方式,《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使用10%的比例税率。但是如果糠麸白酒、其他白酒与粮食白酒或薯类白酒混合生产白酒,则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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