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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关政策

乌鲁木齐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关政策,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统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2019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乌鲁木齐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关政策

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范围有效。

针对新出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政策: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类别实行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由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实施;

2、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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