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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堂财经会计培训班哪家好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指的哪个月

本期发生额肯定是指的当月所发生的业务.

营业外收入是收入吗?

营业外收入不是收入,属企业利润.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收入类要素吗?

对的.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收入类要素.

确认收入类要素主要是看是不是企业日常经营行为所形成的收益.

收入类科目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新制度该科目新增了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和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的核算内容.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或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区分收益是否属于收入要素的关键是其在日常活动中形成还是偶发事件中产生.这里的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从利息的形成角度看是符合上述收入要素的确定原则的.则"营业外收入不是收入要素,利息收入是收入要素"成立.


营业外收入及其账务如何处理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是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被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与处置相关的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扣除被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出售相关的税费后的净收益.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是指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3、债务重组利得是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人营业外收入.

4、融资租赁较低租赁收款额,是指较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5、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未担保余值,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

6、罚没利得是政府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款和没收品收人,以及依法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卖收入.

7、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

8、捐赠利得是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9、盘盈利得是企业对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时发生盘盈,报经批准后计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这里重点讲解一下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中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

1、政府补助的确认与税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在税务处理上,一般来说,应在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时再计入收入总额,即应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的实现,因为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才具有纳税能力.在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但尚未收到政府补助时,在税收上还不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因为此时企业尚不具备纳税能力.政府补助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人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在税务处理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都应在实际取得时计人收入总额.当会计上将收到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当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人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的,在当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减处理}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的,在当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减处理.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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