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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区会计实操培训哪家机构口碑好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期限怎么确定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期限怎么确定呢?这个问题是很关键的,会计人员在缴纳相关税费时,对于减免社保费的相关规定,都详细了解了吗?为了让大家顺利地处理员工社保费用的缴纳,小编整理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期限及相关会计处理分录,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帮助。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期限

各地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各地确定的减免政策执行月份要连续贯彻,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突破11号文件规定的上限。

具体来说,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政策可以执行到4月份。

湖北省对各类参保单位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

社保减免退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已缴纳,收到退回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等—养老保险(企业负担部分)(红字)

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没有缴纳,减免部分可以不做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期限及账务处理方法,阅读后都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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