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仁和会计培训

试听课 + 活动课
填写信息优先获取试听课

位置:学校首页 > 学校动态>北京会计培训有什么实力好的机构

北京会计培训有什么实力好的机构

北京会计培训有什么实力好的机构?仁和会计教育专注于会计实战教学,会计考证、实操培训,全国连锁校区,可预约0元试听!课程设有会计实务培训,会计职称培训,初级中级会计师,CPA注册会计师,税务师、CMA管理会计培训开设白天班、晚班周末班、线上线下同步学习,欢迎咨询了解!

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经营发展过程中,若是经营额已达起征点,应按相应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四十九条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十条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以上增值税起征点。

二、2019年1月9日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明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提高到10万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已达起征点怎么办?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相关规定,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当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时,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纳税,缴纳税款;若是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的,则应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按照相应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

仁和会计教育以“专注实战财税培训,打造财税人才”为公司发展使命,专业提供会计实战教育培训,企业财税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代理记账、会计人才推荐四大核心版块服务。专注于会计实战培训,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持平的实战教学、严谨的教学作风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实战型会计人才,深得学员、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与赞誉,是会计职业培训领域的品牌。


领取试听课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 技术支持:搜学搜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