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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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我市从事会计工作,并且已经进行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资格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3.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

4.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根据《教育委员会、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 (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审批,只有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5.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6.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资格: 《会计实务》。

参加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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