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小知识税前扣除凭证的基本原则

真实性、合理性、关联性是税前扣除凭证的三个基本原则,那我们日常就要围绕这三性来进行。

关于真实性原则是决定此项费用能否报销的先决条件,即判断此项业务是否发生,费用有无虚报、瞒报、谎报等,真实性不仅仅是可否报销的条件,也是可否税前扣除,可否作为进项抵扣的凭证。经济业务真实,这是在费用审核方面决定性原则,首先必须增加这项费用背后的业务确实已经发生,比如差旅费是否真实,应该通过行程单、公出申请、出差事由、相关出差人、目的地接洽人等判断此项差旅费是否真实发生。

合法性原则包括:形式合法、来源合法。

形式合法主要是指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如,发票是从税务机关领购的,从对方取得的,对方有资格开具的等。

来源合法可以从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发票的真伪,或者由对方提供一定的证明性文件、资料等

关联性原则属于备查资料和佐证,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要求报销人员提供相关关联性资料。比如购买材料可以要求提供送货单、入库单、运费单据等

真实性、关联性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判定,所以必须有多部门配合,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所以财务人员要明白,费用能否报销不是你一个说了算,这不是对你职能的否定,而是对你职责的认可,只靠你的职权范围有些事情是做不到的,也是对你风险的稀释和岗位保护。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 株洲会计实操培训 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 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关于我们 | 招生信息 | 新闻中心 | 学校动态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