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南昌优路教育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落幕,想要报考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要着手备考了。目前,2019年一建考试大纲尚未公布,但一建考试特点是重点恒重。因此,优路教育特搜集了一级建造师历年考点,并以此为根据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考点: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考生可以作为参考。


一、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二)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

(三)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和留置权:

托运人违反包装的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2.承运人的义务

按指示运输的义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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