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必知的5个常识

给大家普及5个老会计必然知道答案的问题,快来看看你能答出几道!

1、会计凭证有哪些种类?

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2、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规定:“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二、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3、伪造账簿是否会被列入税收黑名单?

税收黑名单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俗称,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印花税需要单独设置账簿吗?

据《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应纳税凭证保存期限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比例是多少?

根据《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税务总局稽查局根据稽查工作任务和计划,按照计划有序、依次安排的原则,每年按行业随机选取重点稽查对象组织开展检查,原则上每五年检查一轮;对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列名的“千户集团”企业,税务总局稽查局和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共同协商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选取随机抽查对象,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享、结果共享。

省、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本级稽查工作任务和计划,有序选取重点稽查对象开展检查,原则上每五年检查一轮;对非重点稽查对象中的企业纳税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重点稽查对象中的非企业纳税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三年内已被抽查的随机抽查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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