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飞机境外修理缴纳什么税?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令2008年第538号)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49号)第二条第三款“修缮”规定: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条规定:……条例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境外公司为贵公司修理飞机,不属于在中国境内提供增值税劳务,所以,对于提供劳务方不用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