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级会计培训学校

滁州臣信会计培训班

  滁州中级会计培训学校?臣信会计是一家专门从事会计培训的教育机构,目前开设的课程有会计基础课程、职称考证类课程、财务软件实操课程、会计进阶课程等四类课程,课程针对想要进入会计行业的学员而开设,从基础的出纳开始学习,帮助学员认识各种财务用具和基本流程,逐渐加深难度。并且在该课程中,学员可以进行真实的实账操作,学习相关的流程,增强学员的实践能力,学员学习效果更好。课程由臣信教育的全职老师来授课,保障学习质量。

  臣信会计特邀大型企业会计总监亲自授课,教学经验丰富,手把手教学,大量中小工商业真账实操、出纳实战、网上报税与防伪税控机开票实训、新手上路技巧指导,全面提员的会计实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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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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