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防设施操作员
一、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消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一条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三班制共需六名持证上岗人员。
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初级(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集中火灾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保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中级(四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别证书涵盖低级别证书的操作范围。
二、职业功能:
消防设施监控、设施操作、设施保养、设施维修、设施检测、技术管理和培训6个职业功能。
三、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其中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一级/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