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臣教育创立于2002年,是中国民办教育较早涉足财务培训的放心机构之一,全国教育连锁品牌,中国会计仿真教学模式的践行者,是中国财务教育领军品牌,搭建了“财务+财知+财商”三位一体新式财务教学内容架构,涵盖会计实操、会计培训、财务管理、财务工具、非财管理、税务实操、财商教育、学历教育课程体系。
学校优势
理臣教育品牌,创立于2002年,是中国民办教育较早涉足财务培训的放心机构之一,中国会计仿真教学模式的践行者,创新提出了“教育+咨询+资本”经营模式。理臣足迹遍布泉州、福州、厦门、莆田、漳州、宁德、龙岩、长沙、沈阳、成都、上海、义乌、宜春、驻马店、广州、宁波、南京等地,全国覆盖10多个省份30多家分校,学员可就近入学。
教学特色
教学内容上,理臣教育构建“财务+财知+财商”三位一体课程体系,涵盖“会计实操、会计考证、财务管理、财务工具、非财管理、税务实操、财商教育、学历教育”类别,233门专业个性化课程,可以全方位满足财务人员、非财务人员、企业高管、社会大众等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
课程体系
理臣教育立足"大财务观",在全国创新提出"财务+财知+财商"的财务培训新课程理念,开发涵盖会计考试、会计实操、税务实操、财务管理、财务工具、非财知识、财商训 练、学历教育,具有相当理论高度和适用性的课程体系,多门专业的个性化课程,可以全方位满足财务人员、非财务人员、企业高管、社会大众等不同人群的需求。
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入库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入库:
当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有进项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如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没有任何发票,则按公允价值:
借:库存商品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2,销售赠送的商品: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计算征收增值税".
正常销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赠品部分,赠送的产品要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但不形成计入.
借:营业费用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