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了让大家更有效地备考,优路教育会根据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内容整理一些备考干货,今天的更新的内容是建设工程计价评标及中标价确定知识点:详细评审标准方法及公示中标候选人,希望你每天都能进步一点点,抓紧时间来看一看吧!
详细评审标准与方法
01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
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02综合评估法
适用范围:不宜采用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公示中标候选人
(1)公示范围。公示的项目范围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他招标项目是否公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主决定。
(2)公示媒体。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当将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和指定媒体上公示。
(3)公示时间。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4)公示内容。应对中标候选人全部名单及进行公示。同时,对有业绩信誉条件的项目,在投标报名或开标时提供的作为资格条件或业绩信誉情况,应一并进行公示,但不含投标人的各评分要素的得分情况。
(5)异议处置。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有违规的,重新评标或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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