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赠送产品给客户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1、需要开具,应当视同销售一样做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库存商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因此,如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则应按规定申报计算增值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0元赠送如何开票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税务总局确定。因此,符合上述有关视同销售的规定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上述规定确定销售额。
赠送客户礼品涉及增值税如何处理
【例】买了一台Lenovo/联想 小新 V3000价格4199元,送一个价值79元的联想笔记本通用包鼠套装TM150-N
增值税分析
种情况:赠送客户的礼品如果单独作价核算,则按销售处理,不属于视同销售。
第二种情况:如是无偿赠送,属于视同销售。
也就是说,销售明细中没有鼠标,只有电脑,则“79元的联想笔记本通用包鼠套装TM150-N”涉及到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
缴纳增值税为:4199/(1+17%)*17%+79/(1+17%)*17%=621.59元。
关于进项税额:上述两种情况都属于“销售”,则纳税人购进鼠标取得的进项税额符合政策规定可抵扣的,允许从应纳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不需要视同销售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结论:销售同时不征收个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未销售赠送需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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