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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过程中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范围

来源:天华会计教练时间:2020/7/28 16:46:32 浏览量:583

会计实务过程中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范围

问题: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范围


答案: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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