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400-033-6027
新闻详情

承德双桥学会计做账到哪里

来源:承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26 9:36:06 浏览量:125

承德双桥学会计做账到哪里?承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欢迎您,16年专注会计培训,凭借系统的课程体系、先进的培训理念成为承德重要会计培养基地.学费合理,小班教学,实战授课

企业购置的用于研发的样品不能作为研究开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正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条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所以企业购置的用于研发的样品可以作为研究开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不能同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正解: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同时,该文件规定,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所以,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后,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soxsok.com/wnews421274.html 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关于“承德双桥学会计做账到哪里”的全部内容了,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持续关注本站。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 承德会计实操培训 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教学环境
预约申请
  • * 您的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报名课程
  •   备注说明
提交报名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 技术支持:搜学搜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