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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仁和会计简介:
仁和会计教育是成立于2002年,始终专注于会计实战培训。我们深知,唯有专注,才能更加专业。如今,我们拥有近千名实战会计教师团队,在全国300多所仁和会计培训学校组成了仁和会计教育网络。 仁和会计教育具有当地小型会计培训学校无法媲美的巨大优势:来自代账机构的真账实训,教学范围涵盖20多个行业,定制的实战会计教学材料、企业财务经理人亲授职场经验、地处市区交通便利的现代化校舍以及全国通行的课程卡随时随地走到哪学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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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代理合同的节税签订技巧
根据税法规定,广告设计费用按照6%税率计算增值税,广告策划费用按照6%税率计算增值税,广告制作费用按照17%税率计算增值税,广告发布费用按照6%税率计算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条第
(一)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因此,根据前面的法务和税务处理分析,广告主在与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签订广告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将广告设计费、制作费用、占地费、管理费、一次性支付的广告经营权费和网站服务费和广告牌租赁费等非广告发布费与广告发布费分别注明。并在合同中明确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必须向广告主开具广告发票和广告发布费发票。
这样签合同有两个节税好处:一是对于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可以节约文化建设费用;二是对于广告主而言,可以多抵扣增值税(广告制作费用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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