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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会计实务培训机构哪个更好
一、看老师有没有足够的实操经验
很多会计培训机构的都是外面请的刚从财经大学毕业的学生担任实操老师,有的老师虽然职称考的很高,但是没有实际的工作经验,虽然理论知识很丰富,但是不能用于实际做账.
二、看是教学环境,设备硬件齐不齐
会计实操主要是自己能够实际操作练习,这样才能记得住,有的会计培训机构不提供场地,只能看视频教学,这样学员没有练习的机会,自己没有实际操作过,还是不知道怎么做.
三、看社会口碑,多问同行
他们能在短时间上岗,在哪学的,选一家性价比的会计培训机构试听,看教材,选环境,比价格,不要被哪些广告打得凶的学校糊弄.
四、看营业执照有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的经营范围
有不少个人私下培训的,虽然培训初级价格很低,但实操价格标得贵,而且不专业,连实操都不全,老师也讲不全,只能简单做代账.
这个在恒企会计学校是完全不用担心的,因为恒企会计也会针对新手零起点的学员,会针对不同的新手学员定制属于他们的课程,一对一进行辅导,还有学习管理师老师课后培训.恒企教育是国内上市的会计培训机构,高新企业!17年来通过连锁经营方式专注会计职业教育,400家连锁校区遍布全国,助力百万学子成就会计梦想.提供会计职称,会计实战,学历教育等成才课程,为大量企业培养实战型会计人才.学会计就选上市公司,掌握上市公司财务经验,上岗升职加薪快!
对暂估入账的房地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首先,对于对暂估入账的房地产,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新建的房屋,建成验收后尚未决算的,应先按暂估入账的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待决算完成后再调整房产原值。对已交纳的房产税差额部分不再退补。
根据《财政部 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字[1986]第008号)的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同时,根据《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苏税三〔87〕11号)的规定,纳税单位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办验、验收手续而已经使用的,自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其房产价格尚未入账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格计算征税。待工程验收结算后,在按入账后价格进行调整,并办理税款的退补手续。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的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同时,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2008年第52号令)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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