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4006981610
新闻详情

南京哪个会计实务培训学校好

来源: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2/4 11:41:52 浏览量:293

南京哪个会计实务培训学校好?选择会计培训机构大家可以注意以下四点:1、办学资质、收费备案.2、跟各个高校的合作关系.3、教学力量、上课的老师是否是有名.4、对学员的服务是不是好.大家可以通过以上四个方面进行对比,总之适合自己的才是好的.

学会计就来仁和会计教育吧,仁和会计致力于为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会计实操、税务实操、注会CPA、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等各类培训.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北、湖南、浙江、陕西、河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四川等地区开设校区已达近300余所,会计学员来自全国各地,累积培训各类会计人才达百万余人。


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

(一)不论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只要有偿转让房地产,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不论经济性质。即不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还是联营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三)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

(四)不论部门。即不论是工业、农业、商业、学校、医院、机关等。

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一)已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原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户,后因有关问题解决后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时间为准。

(二)法院在进行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三)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裁决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仲裁书明确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soxsok.com/wnews438971.html 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哪个会计实务培训学校好”的全部内容了,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持续关注本站。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 南京会计实操培训 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教学环境
  • 南京会计

    南京会计

  • 南京会计

    南京会计

  • 南京会计

    南京会计

预约申请
  • * 您的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报名课程
  •   备注说明
提交报名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 技术支持:搜学搜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