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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大研修班

  恒企教育与中央财大联合办学共同打造中央财大研修班,培养实战型与综合型财务管理人才

  企业生意越来越难做,中小企业急需撰写,而财务必须升级。这一转型升级过程中急需大量的“精技术、懂经营、会管理、擅资本”的综合性和实战性能力较强的会计人才。中央财大研修班就是以培养这种会计人才为目标。中央财大研修班是中国财经人才培养的摇篮,恒企教育是国内A股创业板上市公司开元股份的职业培训机构,双方战略合作研发课程,联合办学,共同开设“中央财经大学中级财务管理研修班”,以此推动会计人才的后续专业提升。

  适合报读“中央财大研修班”的三类人!

  恒企学员

  有系统学习恒企会计上岗课程在校学员和毕业学员:补充经验,升职加薪指日可待!

  在职会计

  有2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会计:想跳槽,想晋升,放心证书必不可少!

  财务工作者

  想提升财务管理、管理会计等专业实战能力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管理工作者:让老板刮目相看!

  当前随着国内市场对于会计管理人才的需求量在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转型致力成为CMA管理型人才!

  现北京恒企会计学校为帮助想要从事管理型会计人才的学员全力打造注册管理会计师的高品质课程。该课程全程恒企经验丰富讲师授课,凭借其对会计行业多年的从业经验和对CMA考试的深度把控,精心为学员设计CMA课程,同时该课程还有恒企会计CMA题库0元赠送,打造立体化的管理型会计课程学习。让学员在北京恒企会计实现CMA知识与技能的双丰收,实现自己的管理会计人才梦!

  课程特色

  1.专业的授课体系:制定个性化学习方案,强化知识点,重点题型案例解析,考前串讲,阶段模考自测,构建CMA框架,不留学习死角。

  2.立体化教辅考试:不在题多,关键在精,PC端、移动端、教材,一个都不能少。

  3.细致入微式的教学服务:业内全职专业学服团队,完善的一站式学习服务体系。

  4.专业师资授课:CMA授课经验丰富讲师,实战经验丰富,深度解读管理会计精髓,学习事半功倍。

  5.案例式教学:10位教师,近100个案例,有国际规范,也有本土特色,案例和考点的经典整合。

  课程详情

  ◆上课时间:

  全日制班型或周末班型,可根据自身学习需求进行选择。

  ◆适合人群:

  在校生、刚毕业大学生;财务专业人士;四大咨询顾问、SAP等项目经理;投资经理、管理咨询专业人士、公司管理人士。

  ◆上课模式:

  核心课程精讲;案例分析与讨论;专题讲座讲授

  ◆授课内容:

  1.财务报告、规划、绩效与控制:

  外部财务报告决策;规划、预算与预测;绩效管理;成本管理;内部控制。

  2.财务决策:

  财务报表分析;公司金融分析;决策分析;风险管理;投资决策;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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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北京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校时间:2021/12/8 9:47:41 浏览量:210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除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暂停执行,相应条款将依照规定程序修订后,重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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