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物业企业及个人: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有关文件通知,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须在证书到期前接受由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每三年复检一次,加盖住建厅复检印章后方可继续使用,逾期三个月未复检的,证书自动失效,将不能在四川建设网上查询。
从2013年开始,凡参加继续教育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身份证和证书信息将录入住建厅物业管理继续教育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复检对象:
2010年取得的物业管理资格证书及在2010年进行过复检,证书到期的从业人员。
◆继教培训:
根据省住建厅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的通知要求,安排相应的专题培训。
本期培训内容:
物业经营管理
◆继教费用:
260元/人(含资料.培训.考试.考证)。原本校老学员、单位团体报名按本校优惠政策执行。
◆培训时间:4月13日全天(周六)
培训完后统一安排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将不予办理继续教育证书,请按时到课。
◆资料提交:
带二代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1寸照片2张,证书原件“持证上岗记录”栏盖上单位公章,并认真填写上岗记录,参加二次教育的请一并提交继续教育登记证。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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