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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下年物业费怎么做账务处理?
1.预收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固定资产未收到全额发票如何进行折旧处理
汇算清缴前拿到凭证无需调整,折旧年限不需要变化,按照发票金额提折旧.
1、根据国税函[2010]79号,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2、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以上两个文件,得出以下操作办法:假设纳税人在2011年7月份购入固定资产(金额暂估),若在2012年6月份(12个月内)取得发票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按暂估价计提折旧.6月份收到发票后,按照实际金额在税务机关补充申报,把暂估金额调整成实际金额(原值和折旧额都要调整).若在6月份还未取得发票,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时按暂估价计算扣除的折旧额应该要调增(即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