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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康复:
通过应用医学的方法和手段帮助病伤残者实现全面康复的目标包括药物、手术、物理疗法等治疗手段,是康复的首要内容和基础。
2、残疾人:
占世界总人口10%左右。
3.残疾分类:
根据残疾的性质和特点可以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1)视力残疾: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眼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2)听力残疾: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3)言语残疾: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流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包括:失语、运动性构音障碍、器质性构音障碍、发声障碍、儿童言语发育迟滞、听力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口吃等。
(4)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局限。
(5)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6)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自闭症一般划归为精神残疾范畴。
4、多重残疾:
是指同时存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
5、残疾分级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
残疾一级---极重度;残疾二级---重度;
残疾三级---中度;残疾四级---轻度。
6、康复医学的工作内容:
包括三部分康复预防、康复功能评定(康复诊断)、康复治疗。
7、一级预防:
指预防可能导致残疾的各种损伤和疾病,避免发生原发性残疾的过程。
8、二级预防:
指疾病或损伤发生之后,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限制或逆转由损伤造成的残疾(不能让损伤越来越重);可降低残疾发生率的10%~20%。
9、三级预防:
指残疾已经发生,采取各种积极措施防止残疾恶化的过程,以减少残疾残障给个人、家庭和社会所造成的影响。
10、康复评定过程:
初期评定、中期评定、末期评定。
11、康复评定的内容:
身体功能和结构(损伤)、活动(活动受限),参与(参与局限)。
12、康复治疗的特点:
强调“以患者功能为中心”的战略;强调患者主动参与;康复团队模式–较大特点;终身康复治疗。
13、康复治疗的作用:
(1)预防或矫正继发性功能障碍;
(2)强化肢体的代偿功能;
(3)利用代偿方法提高疾患系统的功能;
(4)利用矫形器具/适应性器械装置增进功能;
(5)调整患者生活和职业环境;
(6)应用心理疗法改善患者行为表现以提高患者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