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里庵仁和会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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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三里庵初级职称培训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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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会计培训班热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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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会计培训班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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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资讯

赠品要做视同销售申报纳税吗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

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纳税人较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税务总局确定.

购买促销用的赠品,会计分录怎么做

1、在购进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借:库存商品--赠品(成本价)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付款)

2、销售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

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XX商品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3、如果销售赠品时,

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赠品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赠品

4、如果送出赠品

借:营业费用

因为按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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