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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注销前需要先清算企业所得税吗


税务登记注销前需要先清算企业所得税吗,这是会计实务里面较基本的内容!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去分析、下面就是详细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税务登记注销前要先清算企业所得税吗?不一定的,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就不需要,一般的公司都是需要的。

清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步骤:

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所得税清算处理的具体内容:公司的全部资产(资产均应按可变值或交易价格,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的所得;所得税;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2. 确定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通常企业终止生产经营的开始清算之日一般为以下日期之一---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3. 个纳税年度中结算清缴所得税:个纳税年度是指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在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4. 第二个纳税年度完成备案工作:第二个纳税年度是指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在第二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 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清算方案或计划书;欠税报告表。

6. 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上面就是关于税务登记注销前需要先清算企业所得税吗的内容,学习更多会计知识,请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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