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初级):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级(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持中级证后2年专职工作经验;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教育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3)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相关职业:公关员、涉外秘书、企业行政管理人员。
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行政管理、公共关系、语文教育
中等教育相关专业:文秘
培训教材采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秘书》培训指定教材,结合“五加一”依据考试当季而编制的仿真强化复习资料和讲义。培训教程分为“秘书基础知识”和“秘书实务”两部分,模块的内容基于分级而逐级加深。
基础知识:文书基础、办公自动化、速记、法律法规、汉语、职业道德、经济管理;
秘书实务:接待工作、档案管理、文书工作、办公室工作、信息工作、协调工作、会议组织
拥有一支成熟的《秘书》培训教师队伍,针对考试,我们既有专业理论功底扎实的培训教师应对“应知”考试,也有在大中企业的秘书岗位上工作多年,业绩出色的实践教师应对“应会”考试,更有来自上海市秘书协会的负责人讲授应对整个考试而必需的技巧,全方位强化学员的应试能力。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采取“知识鉴定”和“技能鉴定”相结合的方式,分两场考试,鉴定通过后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放心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秘书》(五、四、三级)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鉴定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