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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哪的会计培训班比较好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在关联企业之间分摊?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的规定: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广告费包括什么?

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广告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发布;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并要注意广告费支出与赞助支出的区分。

业务宣传费包括哪些?

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而支付的费用,由于现行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企业无论是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通过广告公司发布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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