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对象
各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 报考条件
(1)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 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② 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力),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道道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二级):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①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②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③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④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⑤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①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④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⑤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 培训内容
按照《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较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四、授课师资
聘请企业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实战授课,拥丰富的实战经验及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授课方式清松易懂,授课气氛融洽,擅长互动交流.让学生在轻松的氛围中,掌握操作技巧,同时也掌握解题技巧。
咨询老师:石老师
报名热线:400-0336-029
咨 询QQ: (214983449)